為淘汰落后產能,減輕環(huán)境壓力和減少不安全因素,近日對30萬噸/年以下產能的礦井加快退出做出具體的方案。目前全國范圍內30萬噸/年產能的煤礦有2100多座,此次方案中明確到2021年將2100座小礦井減少到800座以內,先關閉華北和西北地區(qū)的30萬噸/年以下的礦井,包括山西、山西、內蒙、寧夏等區(qū)域,對西南、東北和偏遠地區(qū)的30萬噸/年以下的礦井進行嚴格的質量標準驗收,對瓦斯突出、沖擊抵押過高、水隱患過大等小型煤礦進行嚴格限制。安全條件較好的煤礦改造提升至30萬噸/年及以上規(guī)模并提倡實施綜合機械化開采,也就是目前主流的液壓支架、采煤機、刮板運輸機的開采方式。推動煤礦企業(yè)加快實施機械化、自動化、智能化改造,力爭到2020年底前全部實現(xiàn)采煤機械化。